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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相邻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9月10日发布,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9月10日,农业农村部接到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一养殖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该养殖场存栏生猪219头,发病63头,死亡23头。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立即派出督导组赴当地。当地已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对全部病死和扑杀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目前,上述疫情已得到有效处置。

  9月11日,农业农村部发《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明电,为切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链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就非洲猪瘟疫区解除封锁前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发布补充通知。

  要求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相邻的省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并暂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暂停时间从任一相邻省发生疫情至其全部相邻省疫情解除封锁前。

  目前,疫情省的相邻省份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福建、江西、山东、湖北、陕西等10个省份。


全国暂停生猪跨省调运区域(红色为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省份,蓝色为与发生疫情省相邻的省份)

  附:非洲猪瘟发生情况统计

  第一起:8月3日,沈阳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第二起:8月14日,黑龙江调往河南郑州的生猪确诊发生非洲猪瘟;

  第三起:8月1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四起:8月17日,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五起:8月29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六、七起:9月2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发生两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八起:9月3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九起:9月3日,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第十起:9月5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十一起:9月6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

  第十二到十四起:9月6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安徽芜湖市、宣城市各再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

  第十五起:9月10日,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确诊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